发现文章标题: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
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现对实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与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通过建立和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人才观念和责任意识,明确人才工作目标任务,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快全区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工业强区、鲁中商城、聊斋名城和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实施对象
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和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各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和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开发区党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和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区直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和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
三、实施办法
(一)签订目标责任书
实施对象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于每年年底就下一年度人才工作的任务、措施、办法等提出具体明确目标,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与实施对象签订《人才工作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包括:
1、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未完,全文共1686字,当前显示53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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