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一工作考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发展抓项目”的战略部署和“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县级领导干部包挂项目、引进项目、谋划项目、输转劳务、指导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确保项目建设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衡量县级领导干部“五个一”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县四大班子成员;
2、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县级领导干部。
二、考核内容
1、确定包挂的重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确定引进的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确定谋划的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4、确定输转劳务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5、确定包抓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目标设定
1、包挂项目。根据县委、政府确定的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县四大班子成员和县级领导干部分工,由县考核办与四大班子办公室沟通协调提出初步计划,经县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2、引进项目。由发改委根据项目库中前期工作比较扎实的项目进行初选,并参考县级领导本人提供的引进项目计划表拟定,经县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3、谋划项目。由县商务局参考县级领导本人提供的项目计划表拟定,经县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未完,全文共1810字,当前显示54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