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部分抚恤补助对象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部分抚恤
补助对象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发扬我县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部分抚恤补助对象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金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详见附件)统筹拨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已享受抚恤补助的有工作单位残疾军人、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和烈士子女。具体走访慰问对象名单通过oa系统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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