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doc-免费下载

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厅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提高行政许可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规则(试行)》和《**省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结合本厅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厅行政许可的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统一接收申请材料、登记、分办;

(二)承办行政许可的业务管理部门审核办理;

(三)窗口向申请人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及相关证件

第三条窗口、行政许可办理部门共同负责有关行政许可事务的来访接待、来电和来信询问的答复工作。

第四条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由窗口或行政许可办理部门免费提供。

第五条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填写《**省司法厅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二)核对申请材料;

(三)分送行政许可办理部门办理

《**省司法厅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一式三份,一份送交申请人或初审机关,一份送交行政许可办理部门,一份留存窗口用于催办。

第六条窗口处理行政许可事务文书应当加盖“**省司法厅行政审批事项受理专用章”。

第七条窗口接受材料后应于当日或次日上午将《**省司法厅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一份、申请材料送交行政许可办理部门。

第八条行政许可办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后应立即分派给承办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承办人员接受申请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接到材料之日起3日内填写《**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事项补正材料通知书》一式两份,交由窗口统一编号、用印,其中一份留存。

窗口应当在接到承办人员转来的《**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事项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1日内办理送达手续,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办理行政许可事务中需要的其他文书,按本条规定办理。

第九条行政许可办理部门应当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予以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未完,全文共2776字,当前显示90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