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公路建设征地制度
为保证**县城绕城高等级公路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县绕城高等级公路过境段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一、公路范围
**县绕城高等级公路(大安、大荣、大邮、大铜、大国、大宝)过境段征地范围(按宽度80米进行征用)。
二、土地征用费
(一)征用土地按6000元/亩,竹木、青苗等补偿费500元/亩,合计补偿6500元/亩。
(二)临时用地。地补偿费500元/亩,竹木、青苗等补偿费500元/亩,合计补偿1000元/亩。临时用地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房屋拆迁,其他设施补偿费(见附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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