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党委1、党委集体
(1)党委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带头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委成员抓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本党支部及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委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学习辅导报告。
(4)党委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做到警钟长鸣。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中组部、财政部的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2、党委书记
(1)带头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认真学习和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内部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至少召开2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月听取一次党建工作的汇报,并根据企业业务特点和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6)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上水平。
3、党委副书记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重要工作亲自抓,做到时间、精力、工作三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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