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创建通知
各村(居)委:
为推动镇残疾人事业深入发展,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围绕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7号),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残工委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切实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残疾人工作机制目标
1、本级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并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残疾人工作,主管领导履行职责。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有关职能部门将有关残疾人的工作纳入部门计划,形成运转良好的工作机制。
2、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增长。多渠道筹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尽快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平均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
(二)残疾人社会参与目标
3、镇残联、各村、居委残疾残协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倾听残疾人呼声,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真正实现“三个走向”(残疾人工作走向社区、走向残疾人家庭、走向残疾人身边),做到“三个活跃”(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活跃)。
4、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和网络化服务模式。弘扬人道主义,消除歧视偏见。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
5、鼓励和创造条件让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活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残疾人的聪明才智和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树立一批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典型,提升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基本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6、创造条件让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积极参政议政,使残疾人的诉求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得到反映和重视,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
7、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格局,建成能够体现特色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8、到年,全面完成创建“市残疾人社区康复达标镇”工作任务。
9、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城乡卫生服务、养老服务体系,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置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立与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点,让残疾人就近、就便地接受康复治疗。
10、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做到有训练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规章制度、有普及读物、有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登记、有康复服务记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肢体残疾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建档率达到100%,训练有效率分别为85%、80%以上。
11、深化“送康复服务上门”的服务内涵,有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0%。确保有需求的残疾人每5年、力争3年接受一次健康体检。推进残疾人养护服务,建立残疾人养护制度。
12、具备手术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致盲患者100%得到复明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95%以上,对贫困白内障致盲患者复明手术费用给予减免。拓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有需求的盲人训练率达到90%,为有条件、有需求的盲人服务。
13、为有需求的听障人群配发助听器,对符合标准的听障儿童和青少年植入耳蜗给予补贴,并提供后续康复服务,实现听障人群康复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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