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工作失职检讨书
县委、县政府:
在20xx年8月2日省上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组对清源镇政府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镇政府将部分拆迁补偿费和拆迁户购房款合计4096721.9元以私人名义单独存放,形成帐外资金。其中:支付拆迁补偿费2544011.84元,支付拆迁户安置房工程款1146400元,购置车辆、服装等其他指出374348.62元。截止目前,单位在私人账户存款余额31961.44元。以上问题被查出后,作为党委书记,对此深感震惊、愧疚和不安,近日来本人认真反思,深刻自剖,现检讨如下:
一、对问题严重性的认识
我镇发生如此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作为清源镇党委书记,我负有全部领导责任,我将认真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的调查,诚恳接受组织的一切处理意见,并就相关问题扎实进行整改。
二、问题发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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