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土保持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水土保持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是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举措。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和《**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颁布施行以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逐步健全,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当前水土保持工作仍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形势。据测算,全市因城镇建设、道路交通、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和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每年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左右,不仅抵消每年国家投资的部分治理面积,而且其土壤侵蚀强度是全市平均值的3倍左右,大量水土流失,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构成了严重危害,也直接影响了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为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建设巴渝秀美山川,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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