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约谈制度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工委,开发区党委,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区属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区委直属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拓宽组织部门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联系渠道和沟通途径,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经研究决定实行组织部长约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谈对象
约谈对象为区委管理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其他需要约谈的党员、干部,重点是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约谈内容
1、约谈对象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2、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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