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工岗位工作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调动教工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工的岗位工作量、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岗位工作考核实行学月评分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
一、考核内容
及评分办法㈠工作量的核定
1、工作量计算的方法
⑴工作量是根椐每位教师在所在学校承担的所有工作的量化,其计算办法力求科学、合理、客观,在具体计算时以学校为单位分校核算统计。
⑵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兼职工作量。
⑶具体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校工作总量=全校总课时数+兼职工作量+(-)走教课时数-中层以上干部兼任课时数
学校平均工作量=学校工作总量÷学校教师总数
个人超工作量=个人工作总量-学校平均工作量
2、教师任课工作量,设学科系数
⑴语文、数学学科系数为1.3。
⑵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学科系数为1.1。
⑶其它学科系数为1。
⑷临时代课一节折合学科系数为1的学科课时,长期(缺课两周以上教师的课)代课按实计算。
3、中层以上干部兼课系数标准(以占学校平均工作量的比例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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