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情况排查工作总结
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情况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的通知》精神以及区委组织部对此项工作的部署要求,我镇立即行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安排专人进行了排查清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我镇把此次清理排查工作作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召开了支部书记会议,镇党委书记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安排由镇党委副书记和镇党政办主任具体负责排查清理工作。
二、严格政策,认真排查清理。按照排查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镇分两步开展了排查清理工作。一是对中共新墩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129人,新墩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党员代表35人,新墩镇出席中共甘州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15人,新墩镇出席甘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及在我镇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1人(王斌)进行了认真排查。二是对全镇1213名党员受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排查。经排查我镇无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党代会代表;无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的党员;无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的党员。在清理排查过程中,镇党委积极与人大、纪委、司法、派出所紧密配合,积极衔接核对,保证了清理排查工作的准确性。
三、下一步清查计划。下一步,我镇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进一步完善党代表、人代表、党员的日常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党员受刑事追究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确保党员队伍纯洁。
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情况排查工作总结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组通字〔2016〕22号)、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苏组通〔2016〕55号)、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常组通〔2016〕26号),经市委教育工委同意,现就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清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排查清理的对象、范围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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