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
为坚决打赢青山保卫战,根据《xx市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政办发〔2020〕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青山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机制不断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更加优化,各类生态破坏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有效保护,生态功能持续提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评估工作。
1.配合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工作,完善xx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生态环境局、发改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配合)
2.配合xx市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生态环境局、发改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配合)
(二)编制三线一单。
3.配合xx支持省级完成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林业局配合)
(三)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4.按照省级和xx安排部署,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和分析评估工作。严格把关自然保护区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严格涉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禁开展与自然保护地保护方向不一致的活动。(市林业局负责,自然资源局配合)
5.组织对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内遥感监测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疑似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对核实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推进问题整改。(市林业局负责,自然资源局配合)
6.联合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进行整改。(市林业局负责,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加快生态恢复治理。
7.加快损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督导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对受损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完成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任务。认真实施《陕西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严控新建露天矿山,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工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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