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散发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在我局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危害,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环境稳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5.《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
7.《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七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内散发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调整。
四、工作原则
坚持把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实施分级负责,依法、科学、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应急组织机构
(一)建立局级应急机构
成立区人社局防控新冠肺炎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
局领导小组建立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筒称局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入应急响应阶段,局联防联控机制工作启动。
(二)局级机构职责与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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