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含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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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施工资料的填写、整理、归档等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各项目部。
三、职责:
1、项目部负责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移交建设单位、档案局等,配合公司技术质量部移交公司档案室,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
2、安装事业部技术科负责对安装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内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3、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对所有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内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4、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与移交到公司档案室,并对安装事业部技术科的核查记录进行检查,审核资料做好审核记录。
四、施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1、资料填写。省内工程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程》、太原市质监站《关于竣工工程档案资料整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各地档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要求及规范、标准等执行。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规范、标准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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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技术资料与工程同步,做到真实、准确、有效,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其他资料齐全。
2、签章要求:
(1)各项目施工资料经项目部完善、安装事业部技术科核查后,方可报回公司签字盖章。
(2)各项目施工资料报回公司签字盖章时,应附相关资料,经技术质量部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盖章。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管理执行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声像资料留存管理办法》。
五、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归档要求1、归档时间:
(未完,全文共2263字,当前显示75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