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城市规范化管理工作报告
按照《县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办法》文件,对照我局职能职责,现将我局涉及城市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报告如下:
一、完善公交站台布点方案、确立普通公交站台、招呼站、港湾式站台等的具体位置
(一)集民间资金建设公交站台40座,其中式公交站台16座、非港湾式公交站台24座,分别为:干道沿线8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天星大道段4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同心路4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共计24座非港湾式公交站台。
(二)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的质量、外观要求建设,公交站台建成后实行出让广告经营权,经投资与收入核算,建议投资者无偿使用15年,在其经营期限内,由投资方负责站台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资方在站台使用期限内行驶公交站台广告招商使用权,其产权归县公共汽车管理站所有。
二、完善道路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和管理意见
(一)原则
(未完,全文共1229字,当前显示3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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