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自评工作报告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自评工作报告
根据综治委〔2014〕19号文件精神,我乡参照评比标准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工作,我乡2014年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自评得分为97分。
一、群众安全感(此项标准分10分,自评10分)
2014年我乡无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与重大治安案件,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全感高。
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此项标准分11分,自评分11分)
我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两级机构健全,派出所国保部门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能够及时处置;无群体性事件发生;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我乡综治办在乡墟开展反邪教知识宣传展览,教育群众达200人次;无安全生产事故;积极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到县信访局上访一起。
三、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此项标准15分,自评分14分)
乡(村)两级矛盾调处中心(站)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无矛盾纠纷上交,矛盾纠纷排查率达100%;全年共发生矛盾纠纷16起,调处成功14起,调处成功率达87.5%,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纪要规范;建立健全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与应急机制;无治安混乱地区与突出治安问题。
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此项标准15分,自评分)
(一)创新管理工作。我乡根据县综治委的文件精神,成立了创新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了相关部署,集中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宣传。
(二)完善了乡村的社会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配备人员,相关制度上墙。
(三)乡委乡政府能够利用各阶段工作会时机组织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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