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跛足而行 [道德不能跛足而行]

当我们的社会日益富裕、物质生活不断改善之时,我们也感到了很多所熟悉的东西正变得稀罕和匮乏,例如安全感、同情心、社会公德、规范和秩序,等等。在社会剧烈变革的转型过程中,一再响起道德危机的警报;而与社会现代化同步的道德建设,不仅需要热情和勇气,更需要理性的思考和回答。

高尚的道德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永远也不会过时。

去年北京电视台的一个谈话节目,讨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雷锋能否生存并活得很好。”赞同者举出华东赈灾、希望工程等众多事例,说明雷锋精神仍在;反对者则举出做好事反被诬赖、见死不救等众多事例,说明造就雷锋的社会环境已经变化,雷锋即使还活着也不可能活得很好。也有人诘问:什么叫活得好不好。雷锋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更美好,他不可能腰缠万贯,注重享受,否则他还叫雷锋吗。

这个很现实的问题其实很深刻,内涵十分丰富。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举出生活中大量利他助人的善行的事例,也可以举出同样多的损己利人、道德沦丧的丑行。这两种现象的大量并存,说明了什么。首先,说明社会大多数成员内心的良知和爱心并没有泯灭,经常以各种方式表现出来,这正是社会道德赖以建立和维系的基础。其次,说明我们所处的道德环境的确十分严峻,许多过去不可想像的丑恶行为正在滋生蔓延,许多人内心的道德感、判断善恶是非的标准正在模糊和淡漠,社会平均的道德水准正在下降。

如果把雷锋精神广义地理解为是一种利他的道德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不会过时,都是有价值的。人类生活中的利他行为,实际上是人类上共同生活中产生的利益需要。每个人都会遇到需人救助的不测和困难,因而,利他行为一旦形成风气和道德规范,是利益共享的,本质上是一种互利行为,即“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当这种行为被宗教精神和文化传统所提练升华,便成为超乎实际功利之上的、不求回报的纯粹道德。在不同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的国家,都有这种纯洁无私、完全利他的道德理想和楷模。

然而,作为现实的道德建设,我们必须区分圣徒或圣贤的道德行为和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行为,这是两种不同的功能和需求。前者标志了人类文明的理想和人类精神所能达到的高度,它提升着我们的精神境界,引导着道德进步;后者则是符合大多数人道德状况的现实的行为规范。固然“人皆可以为尧舜”,但是如果我们真的以圣贤的标准要求大众,或者视大众皆为尧舜而不加规范,那么社会的道德生活必然一片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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