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
近年来,陕西省商洛市各级政府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积极探索新时期社会救助模式,逐步建立起了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截至目前,商洛市民政局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1万户、4.5万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开始的每人每月91元提高到现在的320元,月人均补助达到230元。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0.3万户、29.2万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年625元提高到现在的1840元,月人均补助达到105元。
一、理清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制度。城乡低保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商洛市民政局在多年的城乡低保工作实践中,探索出一整套符合商洛实际的工作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城乡低保工作制度。市、县区分别制定出台了以城乡低保为重点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城市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实施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农村低保审批发放办法》等一系列相关的法规文件颁布实施,使各级民政工作人员思路清晰,工作任务明确,政策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区民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城乡低保审批过程中,严把审核审批关,坚持“个人申请,村组(社区)评议,乡镇(街道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的原则,层层把关,执行“三榜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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