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采取多项措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
2009年6月12日,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各地迅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两办”文件精神,全省上下初步形成了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南京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和中小学校认真落实“五项规范”:一是规范高中绩效考核,以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为依据全面衡量学校的办学水平:二是规范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保证阳光活动1小时,让校园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三是规范教学管理,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建设好地方精品课程,打造丰富多彩的校本课程,确保学生全面发展:四是规范招生考试,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五是规范办学行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班、快慢班,为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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