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市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时间
安排原则上各企业不早于2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企业除外)。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按照惯例安排在全国“两会”召开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原则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安全生产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牵头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将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四、重点措施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具体抓好“六个落实”:
1.严格落实摸底排查。各企业当前要抓紧对湖北籍员工进行摸底排查,在外的本地户籍人员,不要返回,等全国疫情控制稳定之后再作安排。对其他员工的疫情防控要严格按照当地卫健和防疫部门要求排查到位,确保涉及疫情防控人员全部落实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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