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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检察分院 铁路检察的两个三十年

随着铁路司法机关的发展进入到21世纪,铁路企业化改革带来的“企业控制司法”积弊凸显出来,“改革铁路公检法”的呼声开始高涨,“改革”逐渐成为各方的共识8月13日,在全国铁路检察机关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首都大酒店召开了改革后的第一次全国铁检工作会议。

“很有回归检察大家庭的感觉。”会议结束后,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肖知选感慨道。曾被当地媒体誉为“铁警儒将”的肖知选回顾起这段历程时表示,虽然不易,终于还是完成了,“现在就等着配合省检察院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了”。

30年了。从1982年5月中国铁路检察机关重建后恢复正式办案,到今年6月底全国76家铁路运输检察院全部移交地方,正好30年。

肖知选说,根据中央的安排部署,近几年,武汉铁检分院一直在为这次移交做准备。比如,2009年起,武汉铁检分院冻结了人事关系,等待移交后由省检察院招录补员;在业务方面,武汉铁检分院也在努力学习适应地方检察院的案件、后勤管理等先进模式。

“这场改革已经呼吁了很多年,我们早就有了充分心理准备,而且相信会越改越好。”武汉铁检分院副检察长兼政治部主任谢同祯说。

铁检机关的前三十年

30年前,二十多岁的肖知选还是郑州铁路局的一名员工,和检察机关没有什么关联。那时候,曾经伴随着全国检察机关一起被撤销的铁路检察,在经历了文革期间被撤销的惨淡历史以后,依旧是一片荒芜。

历史的节点定格在1982年5月1日,是日,刚刚组建完成的全国三级铁路机关,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铁道部《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办案中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指导下,开始了正式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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