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日常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1.销售代表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周可轮休一天,具体日期依照售楼处《周值日排班表》、《签到表》(表格01-01)执行。
2.上班时间。由各售楼处现场经理根据情况自行拟定,报备项目总监及行政部后执行。
3.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上错班,销售代表未经现场经理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同时,现场经理必须及时报备项目秘书,现场经理调班须经项目总监同意;若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达/需提早离开售楼部的,应于上班时间前/离开前通知现场经理,征得现场经理批准(若现场经理不在现场时,则应用手机形式向现场经理说明原因,然后再打电话回售楼处/当即知会当值负责同事),事后应于第一时间补办相关手续。
4.关于迟到、旷工的标准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未经现场经理同意之早退按公司关于旷工的制度规定执行。
5.所有请假统一按公司制度执行(包括大假、事假、病假)。
6.除上班时间带客看楼外,不可随便外出,若因办理公司事务需外出销售代表须经现场经理同意,现场经理须项目总监同意,并填写《售楼处外出登记表》(表格01-02),外出时间超过批准时限15分钟以内每分钟计罚款2元,超过批准时限15分钟之后按公司关于旷工的制度规定执行。
二、售楼部日常规则
1.销售代表必须按公司规定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包括项目资料、客户资料),违者将作解聘处理。
2.若被发展商、客户书面投诉者视为严重过失,被投诉者除要写检讨报告外,并扣除一天工资,若被投诉两次以上则加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作解聘处理。
3.销售代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着制服、佩带工作卡。男同事打好领带,女同事应化淡妆。违反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在项目部销售会议上做检讨。
4.销售代表按每天签到顺序接待客户,要保证每一位来访客户都能得到主动,热情的接待,销售代表不可因任何原因怠慢客户。在下述两种情况:来访新客户接待时间较长、老客户来访,销售代表可补接待名额。除此之外轮到接待客户的销售人员因其它任何原因不在岗位,则由按排定顺序的下一个销售代表接待客户,不在岗位之销售人员不再另补接待名额。
5.楼盘的销控工作及认购书、合同的相关管理由售楼处现场经理负责,现场经理不在时,由当值负责同事在第一时间知会现场经理后执行。
销售:1301
6.严禁在售楼部及示范单位内吃零食、喧哗、吵闹、追逐、打游戏机、赌博、看与工作或销售无
关的报刊、杂志及书籍。违反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在项目部销售会议上做检讨,第三次违反将扣其一天工资。
7.售楼部上班时间内,除接待满员外,控台最少留有两名销售代表,否则全体当班销售代表书面警告一次,并在项目部销售会议上做检讨。
8.任何时间(包括午休时间)均不可在控台上或示范单位内睡觉。
9.午休时间根据各楼盘特殊情况由现场经理各自制定,销售代表应服从项目经理安排,
10.现场经理分配给各销售代表的具体工作或报告必须按时完成、递交。若未按时完成或迟交报告者书面警告一次,第二次将扣除其一天工资。
11.销售日报表应注明新老客户到访量,未注明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在项目部销售会议上做检讨,第三次违反将扣其一天工资。
备注:
1.以上规章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展销会期间。
2.除公司规定外,本《售楼部日常规章制度》主要作为辅助售楼部日常动作之指引。
3.有关考勤时间标准以电讯局“117台”报时为准。
4.以上规章制度由现场经理负责执行,扣罚所得款项作为各个楼盘的销售人员活动经费。
5.此规章制度由二oo三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6.以上各项罚款规定是以约束员工共同遵守制度为目的,一经定立将严格执行。
制定人:______________
(未完,全文共9231字,当前显示149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