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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半年工作检查总结

暨妇幼信息督导总结

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落实“两纲”的相关目标及妇幼卫生目标管理任务,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质量,促进妇幼卫生工作稳步健康地发展,根据枣庄市卫生局下达《枣庄市妇幼卫生半年工作检查》的通知,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妇幼保健机构有关专家,由卫生局领导带队于2011年8月1~3日对枣庄市五区一(市)的妇幼保健机构的妇幼卫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情况并结合总结如下。

一、一般情况

本次考核组由卫生局领导、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及保健部专家和各区(市)妇幼保健(站)的相关领导组成。

考核依据《枣庄市妇幼保健工作考核标准》。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综合业务、保健工作及健康教育四个方面对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考核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各种登记记录、核实数据、询问孕产妇及有关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等形式。检查过程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专家组进行了现场指导。

二、考核结果

(一)主要成效各区(市)妇幼卫生工作健康稳定的发展,妇幼卫生工作受到卫生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保健机构科室设置齐全,有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和督导工作总结,资料齐全、记录完整;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围产保健质量及产科质量稳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视力筛查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妇幼信息统计工作逐渐趋于统

一、规范;妇幼卫生监测逐步规范;母婴保健依法执业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1、贯彻“一法两纲”,各妇幼保健机构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执法力度,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母婴保健服务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进行了《母婴保健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注重对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培训,定期对基层医院进行培训、督导等。出生医学证明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山亭区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王淑珍院长亲自把关杜绝虚假证明的出现。

2、爱婴医院建设继续受到妇幼保健的机构重视。大部分妇幼保健机构门诊、孕妇学校符合规范,门诊、病房等处有“双十条”标准及母乳喂养宣传材料,开展了产前母乳喂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病房宣教形式多样,门诊落实专人负责宣教工作。

3、围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妇幼保健机构均能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围产期及儿童保健服务。大部分妇幼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按时进行评分,有高危孕妇专案管理规范,使用统一的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卡,并根据《枣庄市母婴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建立网络组织管理。儿童保健工作开展规范,两个系统管理率≥95%。产后访视满意度较高,表格记录详细,内容填写完整。

4、婚前保健工作开展较好,积极开展婚前卫生指导和卫生咨询工作,提高了群众自愿参加婚检的积极性,同时也降低出生缺陷儿的发生。特别是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工作地点设在民政局,对前来婚姻登记者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有利于婚检工作的开展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各妇幼保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减少或杜绝并发症的发生。定期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大部分医疗机构b超室管理规范。

6、新生儿疾病筛查及听力筛查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各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开展良好,组织健全、措施得力,特别是台儿庄区妇幼保健院设立了专门的筛查室,专人负责,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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