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保护绿化成果,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本、花卉、地被、草坪、竹类、古树名木及园林绿地内基础设施等的养护管理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各类城市(含县城)内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单位(居住区)绿地可参照相应类别绿地执行。根据绿地所处地理位置、功能要求、设施等不同,将绿地养护管理分成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三个等级。
一、术语和定义
1、综合公园,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绿地。
2、社区公园,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专类公园,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4、带状公园,沿城市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
5、街旁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
6、生产绿地,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7、防护绿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8、树冠
树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大多数树种由中心主枝、主枝、副主枝、三级主枝枝组,包括结果枝和生长枝等大小枝条组成,棕榈科和铁树科指主干以上的簇生叶部分。
9、花蕾期
植物从抽苔观蕾到开花前的时期。
10、叶芽
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叶芽外形较瘦小,先端尖。
11、花芽
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花芽外形较肥大,略呈圆形。
12、生长势
栽培条件下植物的生长趋势。泛指生长速度、整洁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但有时仅指生长速度。
13、施肥
园林植物整个生长过程中肥料的施用。
14、除草
园林植物生长期间人工去除杂草的措施。
15、浇灌
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其目的是及时满足园林植物水分的需要,或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
16、下缘线
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二、城市绿地养护管理等级划分标准
(一)一级养护管理绿地
1、城区内所有的专类公园(包括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游乐园、雕塑公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园等);
2、为全市人民服务,面积在10公顷以上,且年人流量在50万人次以上,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和健全服务设施的综合性公园;
3、城区快速路、主干道及城市河流、城墙的两侧带状公园、街旁绿地(小游园);
4、位于车站、码头、机场等集散广场、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交通岛等人流量大的地方的街旁绿地或小游园;
5、主干道及行道树胸径在20cm以上的次干道、支路的道路绿地。
(二)二级养护管理绿地
1、为一定区域市民服务,面积在3-10公顷,且年游客量30万人次以上,有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较好的服务设施设备的区级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
2、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街头绿地或小游园;
3、城区次干道道路绿地(已划为一级养护管理的除外)。
(二)三级养护管理绿地
1、为附近居住区服务,面积在3公顷以下,年游客量30万人次以下,有一定的服务设施的社区公园;
2、城市支路和小街巷两侧的街旁绿地;
3、城市支路和小街巷的道路绿地;
4、城区防护绿地。
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一)一级养护管理标准
1、乔木养护管理
乔木生长旺盛,枝叶健壮,叶色浓绿,树形美观。行道树下缘线整洁、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优良。树木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而歪斜或倒伏,要及时扶正。
1.1生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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