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
一、依据与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订我单位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小组。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员救治、事件上报及配合处理等工作。
三、报告内容及要求
(一)报告时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逐级汇报至处置小组,由组长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当在2小时之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单位名称、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供餐单位信息、先期处置情况(含病患人员救治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处置内容
(一)先期处置:
1.积极救治病人,留存病人生物样本及相关样本。
2.保护现场。保留剩余食品、可疑食物、保存病人的呕吐物和便样等样品。
3.了解和统计发病情况。
(二)现场处置
1.配合调查。要求供餐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调查部门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调查信息。
2.媒体沟通。发布信息、媒体应对、舆论引导等。
3.落实相关监管措施。按监督部门的意见和决定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4.随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三)后期处置
1.应急供餐。解决停止供餐时的临时用餐,做好临时供餐的检查和保障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
明确应急情况下应急供餐单位,要有书面合同或协议等,选择的应急供餐单位应有承担与应急供餐人数相适应的能力。
2.应急供水。妥善解决停止供水后的临时供水问题。
3.经验总结。开展事故调查、分析、总结,加强培训,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应急培训:将应急培训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工作中,磨合运行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枣阳市鹿头镇吉河中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行政部门空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扩散到县(市)县以外学校;
6、因预防搁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50人以上,或5人及以上;
8、发生在学校,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一)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未完,全文共13264字,当前显示14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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