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岭小学工作作风大整顿行动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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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教育系统关于工作作风大整顿行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教师师德行为、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二、责任内容及考核措施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从教;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规范的制度管理促行风建设。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刑事处罚者;
2、参与赌博被司法机关处罚者;
3、巧设名目,向学生私自收取各种费用者;
4、强迫学生征订各种资料、学习用品者;
5、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者;
6、因个人恩怨或情绪,在工作中胡搅蛮缠,无理取闹,拒不执行上级部门或学校的工作安排者;
7、随意旷课或不按时上岗、或在岗位上不认真负责,或私自调换课造成事故者;
8、受学校教学事故制度处罚者;
9、不遵守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不备课上课或上课中途无故离开教室者。
(二)职业道德方面
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以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行风建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在师德教育考核中酌情扣分,违规行为严重者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审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1、强迫家长吃请或索要钱物,被家长举报,经查证属实者;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较大影响和不良后果者;
3、从事有偿家教,群众反映较大者或让学生干私活者;
4、上课穿奇装异服,举止粗俗,出言不逊,伤害学生人格者;
5、上班期间喝酒、酗酒闹事者;
6、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故意制造不团结者;
7、拉帮结派,消极工作,抵制学校,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开展者;
8、极端个人主义思想严重、工作上讨价还价、待遇上斤斤计较,不反思检讨自己行为,事事处处以个人利益为主,寻衅滋事者;
9、因个人原因导致教师、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者;
10、玩忽职守,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出现有悖教师职业道德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等造成事故发生者;
11、歧视学生、因各种人为因素导致学生辍学者;
12、劝说或强迫后进生不参加考试者;
13、集体主义观念淡薄,采取手段将优秀学生“挖”到其他学校就读者;
14、因私人利益,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侵犯他人名誉权者(侵权行为受法律处罚的除外);
15、因个人工作态度差,工作能力低影响个人利益产生矛盾,经学校矛盾调处小组调处还蛮横胡闹或越级上访者。
(三)服务水平,教学成绩
教职工应自觉树立教书育人,清平乐教的思想,工作中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的教师精神,以优质的服务水平和优异的教学成绩促行风建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在学期绩效工资考核相应考核项目中酌情扣分,违规行为严重者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中层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本部门工作滞后,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进展或在各种检查中评价较差,或在开展工作中态度生硬,摆架子,群众意见大者;
2、后勤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领导、教师、学生意见大,测评满意度低于70%者。
三、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此项工作由学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由监督小组监督执行。
以上各条要求教职员工要严格执行,学校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时的进行检查,对于在作风大整顿行动中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人和事要上报上级组织处理。
四、附则
(未完,全文共12532字,当前显示14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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