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考评及奖惩制度的实施方案
中共梅山乡委员会梅山乡人民政府
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专项考评及奖惩制度的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村委会、派出所、卫生院:
为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尽快扭转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后被动的局面,经研究决定,制定梅山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考评及奖惩制度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1、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
2、人口出生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
3、统计准确率达95%以上;
4、每轮“双查”到位率达98%以上;
5、清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底子更加彻底,完成计生年初下达的出生和初婚指导数;
6、节育措施落实的及时、到位率100%;
7、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确保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
80%以上;
8、强化孕情跟踪、定点生育工作,防止政策内补报和出生漏报。
二、计生工作考核
考核项目分为:常规工作考评、绩效考评、年终考评三项
(一)、常规工作及重要指标
1。双查(按各村双查对象数)按轮考核,每轮第一个月应到位80%以上;第二个月应到位90%以上;第三个月应到位95%以上;第四个月100%完成。当轮双查完成95%的(500人口以下的奖1000元,500-1000人口的奖1200元,1000-1500人口的奖1400元,1500人口以上的奖1600元),每增1个百分点加奖200元。低于95%的每低1个百分点罚400元。双查体现到位出现当年政策外生育的每例罚1000元。(奖罚乡村各占50%,下同)
2、孕情跟踪和节育措施
属当年度二女(包括一胎二女对象)的按要求跟踪到位且落实绝育措施后每例奖励给相关负责人3000元(奖罚对等,持有相关医学证明的除外下同);当年度属一女一男户的,在按规定时间内落实绝育措施后每例奖励200元(奖罚对等);当年度属生育一孩的在按规定时间内落实节育措施后每例奖励100元(奖罚对等)。追回属往年度二女(包括一胎二女对象)的且落实绝育措施后每例奖励给相关负责人3000元;落实往年度拖欠绝育措施的每例奖励100元;落实往年度拖欠节育措施的每例奖励50元。
3、出生、初婚(按计生年度时间考核详见附表)
(1)完成年初下达的初婚和出生指导数按月考核完成任务的每例奖励100元(奖罚对等),对超额完成初婚和出生的村每例再奖励100元。月考评未完成但年终总评时对下达任务指导数有全部完成的,对月考评处罚的给予返还50%(2)清理当年暗婚暗育女婴一例(不含外地通报对象),在完成申报初婚、出生且落实节育措施、社会抚养费后,每例奖励1000元。(3)对国家人口信息平台、流动人口信息平台通报回来的暗婚暗育对象未落实双查、节育
措施未到位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未征收的每例每项处罚200元。
4、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详见附表)
(1)各村按计生统计500个人口以下4万元,501-800人5万元,801-1100人6万元,1101-1500人7万元,1501-1800人8万元,1801人以上9万元,计生办4万元任务征收。
(2)完成下达任务的村给予安排外出考察,不参加外出考察的村按社会抚养费征收额的20%返回作为乡村计生工作经费。
(3)超额完成下达任务数的,每超1万元,年终计生总评加10分且超额的按25%返回作为乡村计生工作经费。
(4)完成社会抚养费大额(10万元以上)征收的每例再奖励2000元且年终总评加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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