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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三联三助实践总结

进三联三助实践总结“进”,“联”,“助”,这三字从其表面意思我们可以理解为“与时俱进”,“共同联合”,“帮助需助之人”。作为当代青年的我们,我想我们应该积极响应这种有益于自身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活动。但是通过以下几个例子,我想我们社会上大部分人应该反思:江西贵溪青年潘辉强勇斗持刀歹徒身负重伤后,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却遭到拒绝。对解释有二:当地副镇长说潘辉强有前科,曾坐了9个月的牢,可以开大会表扬并报销医药费,但申报荣誉称号比较为难;贵溪政法委副书记李卉则表示,没评上不是因为有案底,而是因为名额有限,有更加“突出、典型”的见义勇为者被评上了。

见义勇为的行为事迹受到认可,却不能得到公开的荣誉。也就是说,此“见义勇为”非彼“见义勇为”。前一个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帮了忙、救了人、受了伤;后一个见义勇为存在于政治话语里,往往会有奖金、证书和领导接见的待遇。如此说来,一个人若做了什么见义勇为的事,总难免留下一些委屈与遗憾。唯有获得了官方荣誉称号,才好一抒胸臆,甚至事迹可以得到散布流传。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靠登三轮车资助数百名贫困学生的白芳礼老人:他感动了很多中国人,却没法感动电视评选节目。幸好,公道尚在人心。

一个有案底的人去抵挡劫匪,救下受威胁的邻居,有人称其为“污点英雄”。然而,潘辉强已为他之前的鲁莽行为付出代价,既是英雄,就不必强调污点。谁能一辈子不犯错呢。授予见义勇为的称号其实只

关乎单独事件的事实如何,完全用不着追溯以往,否则与歧视何异。又怎么鼓励知错能改,浪子回头。

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日前作出认定,广州一司机仗义追截三劫匪发生交通意外,导致劫匪一死两伤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为其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及3000元奖金。根据交警部门的调查,张老师的证照齐全,没有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生车辆碰撞的确事出有因。根据目击者的证言、现场的勘察以及嫌疑人的供述等证据显示,张老师是在看到事主黎小姐遭持械抢劫后,驾驶车辆希望截停三名犯罪嫌疑人。众多网民获悉后纷纷称赞,认为此奖有助于鼓励社会弘扬正气,扬正抑邪,对于潜在的犯罪分子也是有力的震慑。

原来1月17日晚11时许,广州市19岁女大学生黎某在礼传二街与环洲四路交界处时,突然被三名男子推倒在地,一个用铁棍殴打她,一个抓住她的挎包,并使劲拉拽,女孩见状死死地用手护住包。另一名劫匪便拿出一把刀对着她的手砍去,女孩的手被砍受伤,不得不放开挎包,包里的手机被抢走,她大声呼喊“救命”。小学体育老师张先生驾白色起亚车正途经金沙洲礼传二街路段时,听见呼喊,他看见马路对角的树下,有一女三男在纠缠,发现这名女子被歹徒们一边抓着头发,拉扯着衣服,女孩满手是血。看见这三名男子持械抢劫,嫌疑人作案得手后乘摩托车逃跑。张老师见状主动追截,快速超车后突然刹车,并打电话报警。现场所见刹车痕迹有10多米长,由于惯性作用,导致两车发生相撞,造成摩托车失控侧翻,二名劫匪受伤,一名劫匪抢救无效死亡。从刹车痕迹看,张老师本意是截住罪犯逃跑,

造成伤亡完全归罪于罪犯负隅顽抗所致。

以上的第一个例子说明了:这个社会不应该对哪些曾经犯过错误的人心存偏见。的确,在当今社会上这种现象确实不少见,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错了之后能改正也就是个成功者;第二个例子说明了:虽然是一起车祸事件,但是这也是出于见义勇为而引起的,而且也并非是故意撞人的,所以张老师虽然撞死了人,但被评为见义勇为的称号是属于符合社会上各类人的愿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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