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复查申请书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请人:xxx,男,1967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申请事项:
申请对被申请人xxx所受工伤进行复查鉴定。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人xxx在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处任职抛光工。2011年8月30日15时,xxx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被产品割伤左手拇指。事发后在中山市东凤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左拇指不全离断伤。2011年11月14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xxx本次事故伤害为工伤。2011年12月19日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书》【中劳鉴(2011)号】
,以“左拇指不全离断伤术后,已拆克氏针,指尖关节功能丧失”为由鉴定为七级伤残。申请人认为:国家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第g条关于七级伤残的规定:17)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而事实上,申请人也对被申请人的受伤部位进行实际验证过,被申请人仅仅是左手拇指的指间功能丧失,拇指根部的依然可以正常活动。根据第i条关于九级伤残的规定: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本次事故所受之伤应认定为九级伤残。故此,恳请贵委对本次鉴定进行复查,并作出公正的鉴定结论。此致
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月日
第二篇:劳动能力鉴定复查申请书劳动能力鉴定复查申请书
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男,58岁,是xx市sz建设总公司员工,于2012年5月1日因工受伤,于2012年5月22日人社工伤认【2012】
58号认定为工伤,于2013年11月7日经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捌级伤残。本人对评定的伤残等级不服,特向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请给予办理。申请复查理由如下:
一、医院的诊断结论不全面,颧骨骨折内固定术和上颌骨骨折内固定手术对患者嘴部的影响未提及,现在本人嘴巴开口说话困难、无法用力咀嚼食物,有明显的功能障碍。
二、
1、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06)的鉴定标准中的七级中的(37)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和(40)单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ii°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故认为颧骨骨折、张口中度受限(病历上有注明)且有内固定术应评定为七级。
(未完,全文共3012字,当前显示9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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