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营养科工作制度
营养科工作制度
1.负责住院患者各类基本膳食、治疗膳食、诊断膳食、代谢膳食、配方膳食及肠内营养治疗及配制供应。负责肠外营养治疗的会诊、审方、参与营养支持小组开展肠外营养支持的实施。
2.承担营养查房、营养评价,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针对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予以合理的营养支持/干预治疗。
3.制订并定期修订常规膳食(如基本膳食、低蛋白膳食、低脂膳食、低盐膳食等)标准食谱,并进行膳食营养评估及成本核算,以满足各类住院患者的营养需求。
4.遵循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加强从食物原料,膳食配制、餐前检查及餐具、工用具消毒、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人员卫生要求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膳食和肠内营养液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5.做好食品/营养品采购计划与物品管理、经济核算,帐目清楚。
6.开设营养门诊,开展营养咨询、营养治疗、膳食指导及营养教育等工作。
7.承担营养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以及各级各类营养相关人员的见习、实习、进修等培训。
8.开展临床营养相关的科研工作。
9.定期开展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业务培训。
10.以《上海市临床营养质控手册》为临床营养质量控制标准。
第二篇:营养科制度目录营养工作制度
一、营养科管理制度
二、营养厨房管理制度
三、临床营养工作制度1.膳食管理制度2.营养科/厨房值班制度
3.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应和采样留检制度食品采购4.食品库房5.烹调加工6.膳食供应7.采样留检8.备餐间9.清洁消毒制度10.卫生制度人员岗位职责
一、营养科主任职责
二、营养师职责
三、营养士职责
四、营养厨房人员职责1.管理员职责2.库房保管员职责3.采购员职责4.配膳员职责5.营养厨师职责营养工作管理制度
一、营养科管理制度
1.营养科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营养科是行使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评价、营养治疗的部门,属于医技科室。
2.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设营养科,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200。100张床位的医院至少有一名专职临床营养师。
3.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4.营养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营养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5.负责制定“住院病人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是医院现行的规章制度组成部分。
6.营养科结合医院特点负责制订本医院住院病人膳食种类,并指导、监督营养厨房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制作、分发治疗膳食,保障食品安全。
7.营养科负责住院病人的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病人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
8.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临床服务的理念,确保食品安全。要为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患者等提供适合其病情治疗需要的膳食,并进行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
务,在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为临床人员提供临床营养学信息。
9.各类医院住院病人膳食应包括基本膳食(如普通膳食、半流质膳食、流食);治疗膳食(如低盐膳食、低脂低胆固醇饮膳食、高蛋白膳食、低蛋白膳食、高膳食纤维膳食、少渣(无渣)膳食、糖尿病膳食、配方膳食)。根据医院收治病种增添治疗膳食种类。有条件医院参与或承担肠内营养支持工作。
10.由营养科主任负责召集,每月一次由临床营养专业人员和营养厨房的管理人员、厨师长的联席会议,汇报和评估临床营养工作有关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协调情况,并有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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