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员调动工作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18日信息来源: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浏览次数:4841办理流程:
一、市外人员调入企业,接收用人单位提出人员调动申请;本人填写上调干部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区人事局研究同意后,上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待审批后办理调入手续。
二、市内人员调入、调出时,由调入、调出单位同意,经区人事局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入调出手续
办理条件:
工作调动:
⑴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企业正副厂长(经理)、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才;⑵中级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
⑶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及配偶;
⑷西安市内无法调剂解决的特殊专业人才;
⑸配偶为西安常驻居民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
⑴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处级以上职务以及有特殊贡献者,不受年龄和分居时间限制;⑵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者,两地分居3年,或年龄28岁以上;
⑶一般干部、两地分居5年,或年龄30岁以上
所需资料:
1、申请调动报告(一人一函);
2、“商调干部登记表”两份;
3、县以上人事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同意调出函;
4、调入干部考察材料;
5、干部身份材料;
6、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以及其它证件的复印件(验原件);
7、户籍证明;
8、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第二篇:人事调动办事指南顺德区中小学教师人事调动办事指南
一、调入教师的基本条件(调入公办学校,调入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一)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确实未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三)年龄。中学(职业技术学校)教师4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小学教师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符合区政府办《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吸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2]70号)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学历。到我区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初级中学任教的,或到职业技术学校任教文化课的,必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到我区职业技术学校任教专业课的,必须为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引进教师,除顺德生源(顺德生源是指参加普通高考时户籍为顺德籍的生源)毕业生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外,其他的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校引进教师,属于特殊教育专业的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他的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口。
(五)职称。在职引入的教师(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参加工作时间在6年以上的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六)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七)其他条件:
11.调入教师(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包含名校长、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首席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教坛新秀等);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学基本功比赛、教案设计比赛、多媒体课件比赛、教学论文比赛、文艺汇演创作指导等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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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