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前言
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依据《北京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和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士才。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木、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规划市区的城市绿地、京郊城镇绿地以及北京市属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北京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
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3术语和定义3.1树冠
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3.2花蕾期
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3.3叶芽
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3.4花芽
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3.5不定芽
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3.6生长势
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3.7行道树
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3.8古树名木
树龄达百年以上或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以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3.9地被植物
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
3.10
1分枝点
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3.11主干
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3.12主枝
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3.13侧枝
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3.14小侧枝
自侧枝上生出的较小枝条。
3.15春梢
初春至夏初萌发的枝条。
3.16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
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3.17整形修剪
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3.18冬季修剪
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3.19夏季修剪
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的修剪。
3.20伤流
树木因修剪或其它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3.21短截
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3.22回缩
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3.23疏枝
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3.24
摘心、剪梢
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嫩部分的修剪方法。
3.25施肥
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23.26基肥
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中以作为底肥的肥料,多为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3.27追肥
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
3.28
病虫害防治
对各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过程。
3.29
人工防治病虫害
针对不同病虫害所采取的人工防治方法。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摘除卵块虫包、刷除虫卵、刺杀蛀干害虫以及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
3.30除草
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3.31灌溉
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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