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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兴公司工伤调查报告
一、企业详细名称:西安市核兴加气砼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谭家乡工业园区
电话:6614045
二、业别:建筑构件,建材生产
分级隶属关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直接主管部门:核工业第二一建设公司
三、发生事故的单位:西安市核兴加气砼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构件厂
地点:加气厂成品库东南角值班室
时间:2000年5月5日,8时50分
四、伤害部位:
1.失血性休克;
2.脾破;
3.后腹膜血肿;
4.l4椎体横突骨折。
五、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六、起因物:石棉瓦
七、致害物:加气砼碎块
八、伤害方式:摔伤
九、不安全状态:破损的旧石棉瓦
十、不安全行为:安全意识差,自身保护能力差十
一、伤亡人员情况:
姓名:何登章性别:男年龄:23岁
文化程度:中技用工形式:合同制工种:砼工
级别:7级本工种工龄:1年
安全教育情况:一般
伤害部位:
1.失血性休克;
2.脾破;
3.后腹膜血肿;
4.l4椎体横突骨折
伤害程度:重伤
十二、估计事故经济损失:25000元
其中:直接经济损失:25000元
第1页间接经济损失:无十
三、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
2000年5月5日7时30分,构件车间主任康祥豪安排值班室室内回填土,砼班班长王义文带领砼工何登章、电工尹红、试验工王凤琴于8时30分完成室内回填土后,发现屋面上缺少一块石棉瓦,随后去钢筋棚拿来一块石棉瓦,安排何登章上屋面把缺少的石棉瓦给补上。
8时50分,何登章从值班室西侧围墙上到石棉瓦屋面上,自西向东行走,当行至第3块石棉瓦上时,第3块石棉瓦发出响声,石棉瓦被踩断,压在第3块石棉瓦上的加气砼块掉下来2块,转身想从屋面上下来,将第2块石棉瓦踩断,何登章从2.4米高处坠落,头先着地,脚在墙上滑下,腰部落在200x200x220mm的加气砼块上。20分钟内送伤者到西安市红会医院大明宫骨科分院,诊断为:多发性腰椎骨折,超声提示:
1.内脏破裂,脾可能破裂;
2.腹腔积血。建议转院,将伤者转入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进行手术,切除脾脏。
十四、事故现场平面图(见附图)十
五、事故原因及性质
经调查认为,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对现场工作指导有错误;
2.安全意识差,自身保护能力差;
3.石棉瓦是旧石棉瓦,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一)直接原因。指导有错误。
(二)砼工何登章安全意识差;
(三)旧石棉瓦屋面上人未采取保护措施;
(四)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构件车间“5.5”事故属于现场指导有错误,高处坠落重伤事故。
十六、事故责任分析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为了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二一公司《安全保证手册》(99版)《安全生产奖惩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2项规定,经有关部门调查研究,“5.5”事故有关人员承担责任及处理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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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砼工何登章,安全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除写出书面检讨外,另罚款100元。
(二)砼班班长王义文,对现场指导有错误,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罚款150元。
(三)构件车间主任康祥豪,对安全工作抓得不够细,对本次事故负间接领导责任,罚款50元。
(四)核兴公司总工程师熊茂清,生产副经理郑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不严,对本次事故负主管领导责任,罚款70元。
(五)核兴公司经理彭献勇,安全管理不严,对本次事故负领导责任,罚款100元。
(六)核兴公司副经理梁惠江,党委副书记梁庆伟,对本次事故亦应负间接领导责任,罚款70元。
十七、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非常重视,于次日停产整顿2天,再次进行安全教育,并提出了整改方案与落实措施,重申了安全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高空作业必须经车间主任安排,各班组不得擅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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