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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样张)
第一篇: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样张)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
为全面加强校车管理,进一步发动社会群众共同参与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切实保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和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发现校车存在以下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之一,即可举报。
一、使用未经审批,没有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学生接送车辆;
三、驾驶员酒后、疲劳、超速驾驶校车;
四、非法改装学生接送车辆;
五、学生接送车辆超员,没有安排随车接送员;
七、没有按规定放置校车标志牌;
八、未经审核,擅自更换校车驾驶员。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110;
县安监局:;县教育局:;
县交通局。还可通过其他方式举报。我们将对举报情况进行认真督查,一经核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篇:乘坐校车违规举报制度小学乘坐校车违规举报制度
为了学生的安全,长岭镇中心小学学生乘坐的校车有下列情形的违规情况,及时拨打电话07**-*******进行举报。
(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四)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第三篇: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绵阳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文件绵规监支〔2011〕10号
绵阳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关于印发《绵阳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支队各科、大队:
《绵阳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绵阳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支队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制度建设
举报管理
印发
通知
分送。若力局长、正仕副局长、贺旺副局长、俊其副局长、晓祥副局长、李军书记、罗诚书记、林泰总规划师、明垓督察员,局办公室,存档。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综合科2011年3月16日印(共印20份)
绵阳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规划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检举、控告的权利,依法严肃查处规划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划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城乡规划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设立并向社会公布规划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信箱(包括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明确专人负责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向监察支队举报的规划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由各大队归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规划监察支队举报建设领域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举报人的举报方式不受限制,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采用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举报。鼓励举报人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者提供其他通讯方式,以便核查情况和回复处理结果。
第七条各大队对于举报的受理和处理,一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登记举报材料;
(二)根据举报内容进行分类核查;
(三)研究做出处理决定,其中上级部门要求反馈处理情况的应当按期反馈,对有通讯地址的署名举报人应当回复处理情况;
(四)分类整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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