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宅小区共同管理资金指导意见 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附件2:
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建设单位工作内容
(一)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计划,切实做好对总承包企业工程款的结算支付工作。
(二)强化对总承包企业工程款使用的监管,监督总承包企业按约定支付劳务费,确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的资金链畅通。
(三)视情况筹措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应急支付资金。
二、劳务作业发包人工作内容
(一)应设置劳务管理机构,所属项目应配备专职劳动力管理员。
(二)劳务作业发包人项目经理对劳务费结算支付承担直接责任,对所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日常用工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负有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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