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1、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是指在以不同方式或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
信息之前,对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密以及能否公开发布所进行的内容甄别、确认和许可工作。
2、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当贯彻“既推动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
保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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