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英文名称为jiangxilandvaluersassociation,缩写为jxlva。
第二条
本协会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和从事土地估价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是依法登记成立的专业性、全省性、非赢利性的自律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联合全省土地估价组织和土地估价人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团结和引导会员遵守土地估价执业道德,进行自律管理,规范土地评估市场,保障行业公平竞争,增进行业交流,调节执业中产生的争议;提高全省土地估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土地估价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业务指导,接受江西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办事机构的办公地点:南昌市站前路176号,邮政编码:330002。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受理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执业土地估价师的注册,颁发《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二)负责对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进行年检;
(三)负责对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定资信等级;
(四)负责会员的管理及组织联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土地估价师依法执业,代表会员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述;
(五)对会员的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组织土地估价理论、方法和政策的研究与交流,制定协会土地估价技术指南;
(七)组织会员的业务培训,受托负责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
(八)受理土地估价业务活动中发生的纠纷调解和裁定,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违规执业者的制裁建议;
(九)编辑出版土地估价书刊、资料,收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技术性文件,提供土地估价信息;
(十)建立与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和各省(市)土地估价师协会的业务联系并协同开展工作,开展与省内相关组织的有关合作;
(十一)开展国内、国际间的业务交流,经批准代表行业参加国内、国际组织、签订合作协议;
(十二)承办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十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制定行业管理规章,实施土地估价行业管理。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和团体会员,执业人员和从业机构为当然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土地估价资格并从事土地估价业务或相关业务;
(二)拥护协会的章程;
(三)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业。
经有关方面推荐从事土地估价研究、教学的专家,以及专职从事土地估价工作的管理人员,经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也可成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团体会员同时提交有关证件及人员名单,个人会员同时提交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二)经审查,报常务理事会核准后,办理入会手续;
(三)发布公告,颁发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本协会举办有关活动的参加权;
(三)本协会提供有关服务的优先获得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要求本协会维护合法权益的请求权;
(六)自愿入会、自由退会权。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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