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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发布单位】
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银政办发〔2009〕242号【发布日期】
2009-11-13【生效日期】
2009-11-13【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银川市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银川市卫生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党发〔2009〕67号),设立银川市卫生局,为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职责
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职责。
(二)划入职责
将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银川市卫生局。
(三)强化职责
加强对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转变职责
1、将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设置执业、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资格人员资格认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审批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的具体工作交由市医学会办公室承担。
2、将公共场所卫生、供水单位卫生、防尘设施设计任务书审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的具体工作交由市卫生监督所承担。
3、将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银川市民营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考试的考务管理、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具体工作交由市医学会办公室承担。
(五)划出职责
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卫生工作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卫生资源合理配置。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食品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三)组织、指导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实施农村卫生规划、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四)探索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医疗在银川”实施工作,扩大医疗卫生服务辐射面。
(五)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研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实施对人群危害严重的疾病防治和计划免疫工作;拟定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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