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文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
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行政机构。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所辖县、分局和直属技术机构开展工作。
截至目前,市质监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室、人事劳资科、法制宣传科、质量监督科、食品监督科、特种设备监察科、标准计量科、稽查大队、监察室、10个职能科室,辖管\县局、分局(筹建中)、分局,拥有直属技术机构2个,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所、特种设备检验所。其主要职责是: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组织制订机关办公室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机关文秘、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政务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单位、挂靠单位有关行政事务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协调内外关系和有关公务接待工作。
(二)计划财务室
组织编制全市本系统经费收支预算、决算;管理本局财务及本系统的财务、国有资产、社会保险、基本建设、内部审计、信息和统计工作;管理本系统物价工作和规费收缴工作;负责本系统发展规划、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防伪技术管理和实施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
宣传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办理行政复议和协调大要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民事、行政、经济等法律法规事宜及其与执法部门的衔接与协调工作;协助省局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考核发证有关工作;组织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政策的调查研究;管理和组织法制宣传和新闻发布、报道工作;编制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制教育培训计划。
(四)质量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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