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
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规范化水平,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制定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一、预审范围
全镇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二、预审程序
党支部在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和有关表格报镇党委预审;经镇党委预审同意后,支部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
三、预审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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