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开设门诊部医院的上访信
口腔科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诊所合作开设口腔科,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基本情况
(一)、口腔科牙床及配套设备的引进由乙方投资
(二)、乙方在甲方按执业范围内注册上岗
(三)、口腔科内投资设备所有权属乙方,口腔科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风险。
(四)、乙方定期向甲方交纳口腔科室的场地租金及管理费。
1、场地租金及管理费。房屋租金及管理费为每月人民币元整(限牙床2张),按季度提前交纳,第二年开始每年按%递增。租期由乙方设备入场开始计算,至本协议终止时随之终止。
2、风险保证金: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和风险性,乙方为保证在甲方执业范围内依法执业,自行承担风险,需一次性缴纳风险保证金
元,若现金无法承担风险时需有固定资产作为担保,合同期满如无违规行为、医疗纠纷投诉,甲方应予退还。
3、其他费。乙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广告推广费、业务招待费、医疗纠纷、差错事故赔偿、违规罚款等一切费用自理。
二、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一)、口腔科开业筹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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