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7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
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6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6月2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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