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一)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49条
(一)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4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
(二)
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客运
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释义】
本条是关于从事道路运输客运经营活动所应当具备条件以及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具
体规定。
(一)关于本条规定的含义:本条规定有三层含义:
1、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
这里所说的“客运”,是指以旅客为运输对象,以汽车为主要运输工具实现有目的的旅客空间位移的运输活动。道路531号)的规定,道路班车客运按运距可以分为四类:(1)一类班车客运,指运距在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的班车客运;(2)二类班车客运,指运距在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至800公里的班车客运;(3)三类班车客运,指运距在150公里以上(含150公里)至400公里的班车客运;(4)四类班车客
运,指运距在150公里以内的班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针对不同的经营业务类型,明确了具体要
求。
从事班车客运业务的要求。从事道路旅客一类班车客运必须达到拥有40车营运客车的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车辆固定资产原值不少于800万元;高、中级客车或卧铺客车不少于5辆。从事道路旅客二类班车客运必须达到可拥有20辆营运客车的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车辆固定资产原值不少于400万元;高、中级客车或卧铺客车不少于3辆。从事道路旅客三类班车客运必须达到大、中型客车不少于5辆。从事道路旅客四类班车客运必须满足拥有的车辆应当是新
车或达到一级车况的在用车的要求。
从事道路旅游客运业务,要求具有的大、中型旅游客车不少于5辆。
从事道路包车客运业务,符合共性要求即可。
从事道路出租汽车客运业务,要求具有符合出租汽车客运要求的小型客车。
现行《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试行)》由于颁布时间较长,有些方面的要求已经不适应,今后交通部应当根据本条例的规定进行重新规定。
第二、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必须经过检测合格。这是从保障运输安全的解放对道路客运经营
者提出的要求。
当前,道路客运市场中还存在一些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不合格的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成为发生道路运输事故的重要隐患。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是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方面。加强对车辆的检测,把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是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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