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提升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农业龙头企业作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力量。近年来,我省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977家,其中,国家级61家、省级382家,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繁荣发展农村经济,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对生产基地和农民的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动作用。
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方向,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为总抓手,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动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鼓励自主创新,切实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目标任务。全省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程度显著提高,农业龙头企业集群集聚水平显著提升,品牌知名度、影响力显著扩大,规模实力、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物流中心的数量、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到2015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达到6000家,其中,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分别达到80家和6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6:1。到2020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达到7000家,其中,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分别达到100家和8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2:1。
三、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重点措施
(三)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发挥资金、技术、管理优势,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参与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粮棉油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池塘生态修复、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与“一村一品”建设,与镇村合作发展品质优良、附加值高的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镇村。
(四)推动农产品加工升级。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对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产地农产品初加工的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给予扶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合理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林废弃物、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节能、节水等项目建设,发展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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