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专精特新管理办法(2017)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行业隐形冠军,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全面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驱动力,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家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修订了《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工信委2016年6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要求,引导全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路子,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发展战略专一化、管理及生产精细化、产品或服务特色化、技术或经营模式创新化”等鲜明特征,在产品、技术、业态和经营方式上代表细分行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较高,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

第三条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省工信委组织认定和管理。第四条凡符合以下两项共性条件和任一专项条件,均可申请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共性条件

1、规模效益。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盈利,营业收入与税收保持两位数增长(政策规定免税企业除外)。


(未完,全文共2498字,当前显示75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