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

西安市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建设行政执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城市品位的不断提高,更好地营造我市良好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包括西安经济开发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均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综合验收。

第三条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工作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市建设局应当加强对综合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取得《西安市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个人)在申领房屋产权证、退还档案保证金和移交配套设施时,必须提供《西安市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合格证》,未提供合格证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建设项目综合验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情况;

(二)应拆房屋拆除及拆迁居民合理安置情况;

(三)市政基础设施按规划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网的情况;

(四)施工机具、临时工棚、临时围墙、建筑渣土、剩余建材及构件等工地清场情况;

(五)绿化、道路、建筑小品、环卫设施、公建服务设施等各类配套工程实施完成情况;

(六)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七)违法、违章建设及其处理情况;

(八)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报送情况;

(九)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仅限于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六条规划验收标准:

(一)建筑面积及层次、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和立面造型、形式风格、建筑色调、建筑红线退让、采光距离和建(构)筑物室外灯饰照明等方面均应符合规划设计批准要求;


(未完,全文共2346字,当前显示76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