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
上海市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调整工程概算的审批(含初审)
项目名称: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调整工程概算的审批(含初审)
办理机构: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地址:人民大道200号
联系电话:23111111转
办理时限:
1、原则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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