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
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含初审)
项目名称: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含初审)办理机构: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地址:人民大道200号联系电话:23111111转
办理时限:
1、原则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申办对象资格:具有相关资质的法人
申报材料:
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上齐全的资料:
一、一般报批资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上报文;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设计方案);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4、法人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5、规划意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6、土地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招拍挂取得土地的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房地产权证);
7、环保意见:环境影响审批意见;
8、资金落实证明:项目资本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函/其他来源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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