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子长县旭日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子长县旭日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安龙县天门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社是由从事养牛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社定名为安龙县天门养牛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设在安龙县笃山乡龙井村川硐组。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维护社员利益,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和服务活动:
(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
(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负责社员育肥牛的销售;
(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本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养牛农户,自愿联合、民主控制的独立市场主体的合作制经济组织。
第二章
社
员
第六条:凡从事养牛的农户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本社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第七条: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第八条: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参与本社经营活动;
(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第九条: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管理机构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未完,全文共1738字,当前显示57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